
如果是在申请优才/专才的时候,跟主申请人一起交申请的,那不需要事先在香港租房。
如果你是已经拿到香港身份,再申请受养人来香港,一定要先租房(在香港买了房的忽略)。关于租房,入境处是有要求的,保证人要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至于多大的房才算是“适当的居所”?这个要看你们有几口人。
举个例子:比如家里如果有2个大人和2个小孩,爸爸妈妈住一间房,2个小孩如果是同性别可以住在一间房里,但如果2个孩子是异性且年龄有点大,住在同一间房就不合理了,那就需要房子是三3房1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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