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团聚移民签证介绍

1.美国公民近亲属中的孩子与亲属移民第一优先中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的差异以及申请手续上的差异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概念,美国公民的近亲属指美国公民的配偶、孩子、父母。作为美国公民近亲属的孩子必须是末满21岁的未婚人士。在目前来说,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在申请移民时,虽然也有配额,但名额宽裕,无需等待签证。作为第一优先中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国公民的已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已婚或超过21岁的人士不得作为美国公民的近亲属,申请移民美国时须按照移民优先类别排队申请。
2.移民法上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和合法子女之间的差异
双亲合法结婚后所生,且末年满21岁的未婚人士為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亲申请移居美国,并且在签证批准后,首次入境时,孩子只要未满21岁且未婚,可以随父母同时移居美国。合法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经超过21岁或已婚的人士,这类人士如要申请移居美国,要按照优先移民类别排队申请。因此,要作为孩子而随父母移居美国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21岁以下,二是未婚,缺一不可。
3.继子女可以随新父母移民
继子女指随生父母的一方再婚,通过父母一方与新婚配偶之间的关系建立继养关系,成為新婚配偶的继子女。如果父亲或母亲与新的配偶之间不存在婚约,继养关系没有通过婚姻而建立,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如果父亲或母亲的新婚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只要孩子是21岁以下未婚者,就可以随再婚的父亲或母亲移民美国。
二、2026年4月美国移民排期表更新由于申请美国移民的人数过多,为了保障人才引进的顺利,美国的相关负责部门,对提交申请的人进行了排期。接下来就由出为大家带来2026年4月美国移民排期表更新。
三、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常见问题需要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雇主需要登广告做招聘努力,证明在美国目前就业市场上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劳工短缺);美国雇主要承诺给外国雇员支付符合标准的薪水;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雇主要证明他有能力支付承诺的薪水。此外,申请人要满足该工作职位的要求。
除非后面的雇主是原来雇主的利益继任者“successor of interest”,否则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 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 如果I-140和I-485同时提交,I-140已经批准,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仍然可以通过新的雇主继续美国移民EB-3的申请。
在I-140之前,材料还没准备,所以只会发生在I-140之后,所以如果发生状况,只要补材料即可。移民不会收取材料审核费用,但客户需要对新增的申请人支付移民局的移民申请费。
标签: